▲收起条文说明5.2.4本条是新增内容。针对我国现行建筑设备配置的实际情况,对空调系统的设置提出要求,强调了演员和设施、设备特殊要求的配置规定。本条“一般用房”指非**活动用房,即业务用房和管理、辅助用房。5.2.5琴房相对湿度宜控制在40%~70%。▲收起条文说明5.2.5本条是新增内容。针对本规范4.2.10条提出的建议参数。5.2.6采暖、空调水系统管道不应穿越变配电间、计算机机房、控制室、档案室的藏品区等。当房间内需设置散热器时,应采取防止渗漏措施。▲收起条文说明5.2.6本条是新增内容。强调了采暖、空调水系统管道防止渗漏发生的配置要求。防止渗漏的具体措施包括采用整体出厂(非现场组装)的散热器,不得在室内设置阀门及泄水、排气装置,管道采用焊接连接等。5.2.7卫生间、洗浴间应设置**的排风系统。▲收起条文说明5.2.7本条保留原《规范》“第5.2.4条”要求。增加了“洗浴间”排风系统要求。5.3建筑电气5.3建筑电气5.3.1报告厅、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计算机机房、多媒体视听教室、录音录像室、电子图书阅览室、维修间等场所宜设置**配电箱,且设备用电宜采用单独回路供电。游泳馆混响时间测试和吸音改造哪家做?河南演播室声学测试隔声测试

如剧院、电影院、多用途厅堂、体育场馆、火车站、航站楼等)由于其室内空间很大。为了保证这些建筑内的受众能准确听到其想要听到的声音,需要在大空间内使用电声技术来扩声,将声源信号放大,提高听众区的声压级。扩声系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种学科,以及与其它系统的配合和协调,需要进行专项扩声系统设计。扩声系统设计可参考国家标准《厅堂扩声系统设计规范》GB50371等相关标准。目前我国大空间的建筑物较多,其中人员密集,若不重视声学设计,在后期弥补效果甚微。体形设计不当,会出现声聚焦、多重回声等音质缺陷。声聚焦指凹曲面的顶棚或墙面,会产生声聚焦现象,使反射声分布很不均匀,应当避免采用。回声是指当反射声延迟时间过长,一般是直达声过后100ms,强度又很大,这时就可能形成回声,多重回声是由于声波在特定界面之间的往复反射所产生的。大空间的顶棚与地面之间,或者两个平行侧墙之间可能形成多重回声。应在界面设置以及界面材料选择方面(选择吸声材料)等进行声学设计,避免音质缺陷。安徽会议室声学测试及消音处理宴会厅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

只是观众数量比较少,舞台及附属用房的面积、规模、功能应尽可能与类似剧场保持一致,满足排练剧目直接演出的实际使用要求,条件不具备时,应首先保证舞台使用面积和功能配置。其设置可参照剧场有关的规范要求。排演厅“厕所”特指靠近排演厅演员入口处应设置厕所,空间不足时男女通用分隔断设置。这是演员表演习惯的需要。该厕所不排除公共使用。4.2.6文化教室应包括普通教室(小教室)和大教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普通教室宜按每40人一间设置,大教室宜按每80人一间设置,且教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4m2/人;2文化教室课桌椅的布置及有关尺寸,不宜小于现行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有关规定;3普通教室及大教室均应设黑板、讲台,并应预留电视、投影等设备的安装条件;4大教室可根据使用要求设为阶梯地面,并应设置连排式桌椅。▲收起条文说明4.2.6本条在原《规范》“第3.3.3条”基础上作了修订。将“普通教室和大教室”标题调整为“文化教室”,指用于**文化的教室,即简化也考虑与学校教室的区别。文化馆的文化教室除作为听课或安排具有指导、实践及技能操作性质的活动外,还可根据需要作为会议、座谈、课题的研讨交流等活动使用。
而是“如果配置”,那么需按照动静区域划分的原则和要求进行配置。按文化馆的规模不同、建设地域不同,功能用房配置不同,一般划分原则为:1静态功能区:图书阅览室、美术书法教室、录音录像室、美术工作室、文学创作室、调查研究室、档案资料室、文化遗产整理室及各类办公室、接待室等。2动态功能区:门厅、排演厅、报告厅、展览陈列厅、多媒体视听教室、舞蹈排练室、琴房、计算机与网络教室、音乐教室、语言教室、文化教室、音乐创作室、辅助用房及设备用房等。3.2.3文化馆应设置室外活动场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设置在动态功能区一侧,并应场地规整、交通方便、朝向较好;2应预留布置活动舞台的位置,并应为活动舞台及其设施设备预留必要的条件。▲收起条文说明3.2.3根据《文化馆管理办法》的要求,室外活动场地是文化馆**文化活动的重要场所之一,因此,本条增加了“室外活动场地的设计要求”,并根据**文化流动服务的特点,强调了室外活动场地满足“设置活动舞台”的要求。如果满足了“活动舞台搭建”要求,流动电影、流动图书等流动设施也能够满足。室外活动场地是文化馆的必备功能场所,是专门为**文化活动提供的室外活动场所。游泳馆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哪家做?

并且文化馆建筑没有超出现行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因此,本次修订中删除了“防火和疏散”的条文。另外,针对原建设部《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质[2007]1号)提出的一些建筑“忽视使用功能、内在品质与经济合理等内涵要求,忽视城市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等当前文化设施建设的问题,以及我国建筑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本规范增加了“符合经济、适用、美观、绿色”的要求。尤其是针对当前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现象。本规范将“满足其使用功能需求”前置,强调“功能优先”的建筑设计原则。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级文化馆的建筑设计,文化站、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可按本规范执行。▲收起条文说明1.0.2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即文化馆(含**艺术馆)的建筑设计。文化馆(**艺术馆)指具有组织**文化活动、普及文化艺术知识、辅导基层文化骨干、开展社会教育工作等功能并提供与功能相适应的专业活动设施的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区(市、自治州、盟)、县(市、区)的各级文化馆和**艺术馆。1.0.3文化馆的建筑设计,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人口数量。射击馆混响时间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做?重庆体育馆声学测试混响时间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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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条文说明4.2.8本条是新增内容。利用高流明投影机、数字电影播放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供的播放设备等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文化馆(站)已经十分普及的业务。尤其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供了老电影资源,观看电影已经成为基层文化馆(站)十分喜爱的特色**文化活动。这一方式将随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网络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成为数字文化服务的特有形式。鉴于此,增加了这一内容。4.2.9舞蹈排练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靠近排演厅后台布置,并应设置库房、器材储藏室等附属用房;2每间的使用面积宜控制在80m2~200m2;用于综合排练室使用时,每间的使用面积宜控制在200m2~400m2;每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3室内净高不应低于4.5m;4地面应平整,且宜做有木龙骨的双层木地板;5室内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墙上,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10m(包括镜座)的通长照身镜,且镜座下方应设置不超过0.30m高的通长储物箱,其余三而墙上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90m的可升降把杆,把杆距墙不宜小于0.40m;6舞蹈排练室的墙面应平直,室内不得设有**柱及墙壁柱,墙面及顶棚不得有妨碍活动安全的突出物,采暖设施应暗装;7舞蹈排练室的采光窗应避免眩光,或设置遮光设施。河南演播室声学测试隔声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