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文化馆建筑的室外活动场地和建筑物的安全设计应包括防火、防灾、安防设施、通行安全、环境安全等,且防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3文化馆作为公共活动场所,本条规定了安全方面应当考虑的范围。2.0.4文化馆建筑的抗震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有关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4文化馆作为公共文化设施。无论是从人身安全还是从国家财产安全出发,均需要满足抗震的要求。2.0.5文化馆建筑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收起条文说明2.0.5文化馆作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计是体现人文关怀的重要环节,在设计中应当作为重要方面考虑。3选址和总平面3.1选址3.1选址3.1.1文化馆建筑选址应符合当地文化事业发展和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收起条文说明3.1.1本条在原《规范》“第2.0.1条”基础上,把“新建文化馆宜有**的建筑基地”移至3.1.2条。依据《文化馆管理办法》和《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符合文化事业”发展要求,强调一次性建设时,应适当预留发展用地;分期建设时,宜一次规划、分期建设。培训教室混响时间测试和声学改造哪家公司做?浙江演播室声学测试混响时间测试

公共安全系统(PSS)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等。本次规范修订将配变电所改为变电所,与《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用词一致。本条款根据《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相关内容,重点修订变电所设在民用建筑物内的要求,变电所单独设置在民用建筑物外的要求参见《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等现行国家标准。变电所根据其规模、设备选型、使用要求等,一般功能用房包括变压器室、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容器室、值班室等。条文中配电装置、配电室和电容器室均包括高压和低压内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规定民用建筑物内不允许安装油浸变压器,所以非充油的配电装置可以和非油浸变压器安装在同一房间内。第1款蓄水包括水池、水箱、储水罐;积水包括洪水、雨水、消防水或从其他渠道汇聚的积水。第2款装有六氟化硫(SF6)设备的配电室,应在配电室距地300处左右设排风口,有利于气体排放。第3款本款根据GB50016-2014第,操作性强,便于设计人员使用。变电所的疏散门不包括值班室的疏散门。当变电所设置两个及以上疏散门时,疏散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第)。第4款有人值班的变电所。江西游泳馆声学测试隔声测试客服中心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

▲收起条文说明4.2.8本条是新增内容。利用高流明投影机、数字电影播放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供的播放设备等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是文化馆(站)已经十分普及的业务。尤其是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提供了老电影资源,观看电影已经成为基层文化馆(站)十分喜爱的特色**文化活动。这一方式将随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信息网络的发展进一步加强,成为数字文化服务的特有形式。鉴于此,增加了这一内容。4.2.9舞蹈排练室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靠近排演厅后台布置,并应设置库房、器材储藏室等附属用房;2每间的使用面积宜控制在80m2~200m2;用于综合排练室使用时,每间的使用面积宜控制在200m2~400m2;每间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3室内净高不应低于4.5m;4地面应平整,且宜做有木龙骨的双层木地板;5室内与采光窗相垂直的一面墙上,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10m(包括镜座)的通长照身镜,且镜座下方应设置不超过0.30m高的通长储物箱,其余三而墙上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90m的可升降把杆,把杆距墙不宜小于0.40m;6舞蹈排练室的墙面应平直,室内不得设有**柱及墙壁柱,墙面及顶棚不得有妨碍活动安全的突出物,采暖设施应暗装;7舞蹈排练室的采光窗应避免眩光,或设置遮光设施。
称为“综合排练室”。室内净高低于4.5m,影响舞蹈演员跳跃高度;但高度过高,也会影响室内温度。如果地面不平**易羁绊舞蹈演员引起事故;有条件时,宜做有木龙骨的双层木地板,具有一定的弹性,适宜舞蹈演员跳跃使用。木地板对板材质量及软硬度要求较高,所选板材应符合相关标准,在选料和施工过程中应由有关技术人员把关并进行技术指导,以保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避免因地板质量问题造成练功人员受伤。本条强调设计上严格执行,同时提示施工过程必须满足要求。“镜座下方应设置不超过0.30m高的通长储物箱”,一方面用于舞蹈演员放置随身物品和保温衣物,另一方面用于保护照身镜。柱、突出物、明露采暖设施等都容易引起舞蹈演员撞伤。4.2.10琴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琴房的数量可根据文化馆的规模进行确定,且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2/人;2琴房墙面不应相互平行,墙体、地面及顶棚应采用隔声材料或做隔声处理,且房间门应为隔声门,内墙面及顶棚表面应做吸声处理;3琴房内不宜有通风管道等穿过;当需要穿过时,管道及穿墙洞口处应做隔声处理;4不宜设在温度、湿度常变的位置,且宜避开直射阳光,并应设具有吸声效果的窗帘。▲收起条文说明4.2.10本条是新增内容。宴会厅声学测试及声学改造找声华声学。

《办公建筑设计规范》。6.4.1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本规范制定了办公建筑主要房间室内允许噪声等级(表6.4.1),此标准低于日本标准和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推荐值,略高于我国旅馆建筑中的办公用房的现行标准。我国《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在旅馆建筑中有如下规定(见表4):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声学研究室的推荐值见表5:日本建筑学会编制的日本室内噪声的适用等级见表6:注:选自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成》。(计权隔声量dB)应符合表。6.4.2本规范制定的办公建筑围护结构的空气声隔声标准略低于我国的住宅标准,与日本办公建筑标准相仿(见表7、表8):注:选自日本《建筑设计资料集成》。注:摘自GBJ118-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博物馆声学测试,混响时间测试,哪家公司可以做?山东录音棚声学测试声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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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条文说明4.2.9本条在原《规范》“第3.3.2条”基础上作了修订。原条文标题“综合排练室”调整为“舞蹈排练室”,突出原条文关于综合排练室的“舞蹈”专业功能设置,同时,与《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136-2010)保持概念一致。“靠近排演厅后台布置”是因为排演厅本身需要配置排练室,由于文化馆建筑面积有限,基于综合利用原则,这要要求使排练室可承担双重功能,既可以**使用,也可作为排演厅的后台,满足演出时演员准备工作的需要。这种平面关系既满足使用要求,也有效地利用了建筑空间,厕所、淋浴间及更衣室也可与排演厅的厕所、淋浴间统一集中设置。舞蹈排练室可根据需要设大小不一、类型不同的多个专业排练室,满足同期使用。其中,10人左右的排练室比较符合舞蹈组合,也适用于小组合或独舞、双人舞使用。按照人均使用面积6m2计算,加上把杆、储物箱、音响设备和指导老师占据的面积,符合10人使用的排练厅使用面积都在80m2以上。同时调研发现,当舞蹈排练室使用面积低于80m2时,普遍反映使用效率不高。因此,本条规定了一般规模每间的使用面积宜控制在80m2以上。当舞蹈排练室使用面积超过200m2以上时,应当考虑群舞排练和合唱排练的综合使用功能,因此。浙江演播室声学测试混响时间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