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M运单(铁路运输文件)是证明与铁路企业签订运输合同的文件。铁路承运人验收货物时合同成立,运单上加盖发运站印章(日期印章)。运单由寄件人和承运人签字/盖章。一、CIM不是提单,CIM包括五个要求:1.收货人(收货人)原始运单2.承运人发票和中间部分发票的承运人补充表3.目的地海关/目的地承运人到达海关4.发件人(发货人)运单副本及补充表5.运单及其副本可以电子形式编制二、CIM中的数据:每批货物都有单独的运单,CIM包含以下数据:1.地点和签发日期;目的地名称2.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3.发货人的姓名和地址4.货物的描述,以及它们是否遭受RID约束5.如果少于货车装载量,包裹数量以及描述6.私有货车的皮重,货车的数量7.海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提供的文件的详细清单三、根据CIM运单不接受运输的物品:1.邮政当局垄断在任何领土国家运输的货物2.由于其尺寸、质量或包装不适合所提议的车厢的物品3.禁止在任何领土内运输的物品。货代一方面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同时又与运输部门签订合同,对货物托运人来说,他又是货物的承运人。云南出口货运代理价格
海关接受申报的含义是:海关人员接到报关员递交的货物报关单及随附的有关单证后,需要进行登记处理,凡海关人员已对报关单作登记处理的即为“海关接受申报”。海关在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和撤消;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撤消。正当理由一般情况下是指:1)由于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的错误;2)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的放行手续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修改或撤消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的。由于申报数据错误构成违反《海关法》有关规定的,海关可以给予报关单位相应的处罚。其中作违规处罚的,在处罚后方可准予修改或撤消原申报单证及其内容,重新申报;对构成私运没收货物处罚的,不允许再重新申报。河北朗运货运代理服务相当部分的货物代理掌握各种运输工具和储存货物的库场,在经营其业务时办理包括海、陆、空在内的货物运输。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单独的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货运代理行业在国际货运市场上,处于货主与承运人之间,接受货主委托,代办租船、订舱、配载、缮制有关证件、报关、报验、保险、集装箱运输、拆装箱、签发提单、结算运杂费,乃至交单议付和结汇。这些工作联系面广,环节多,是把国际贸易货运业务相当繁杂的工作相对集中地办理,协调、统筹、理顺关系,增强其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形成,是国际商品流通过程的必然产物,是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因为如此,该行业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国际贸易企业的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可以等同于“第三方物流”,即除了发货人(卖家)和收货人(买家)外,买卖双方需要找到一家中介公司(第三方)来整合以上物流运输链条上的所有服务,来促成货物顺利的完成运输,并发货人或收货人不用对多个环节进行单独结费,而可以只对第三方进行结费,从而尽可能大的降低行政和财务管理成本。“国际货运代理”必须对所有的运输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国际货运代理”需要保证每个服务之间的衔接按照预定时间及时准确地完成,这样才能保证整体货物运输项目的成功。“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必然发展方向之一是需要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增值服务多则意味为利润点多并可以提高客户对国际货物运代理公司的依赖程度。顺着以上说明延伸第二个发展方向是“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必须加强自身IT研发能力,只有具备强大的IT能力才能把增值服务标准化,这意味着“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可以在经济运营成本和可靠运营构架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履行现场监卸任务,把好进口货物的质量关、数量关,同时必需配合港口的理货人员按票卸货理货、严禁混卸。
1,货代是货运代理人,不是船公司实际承运人。2,货代与物流(第三方)、货运公司本质上是一样的。3,货代又不同于船代,船代可以作为船公司处理有关订舱,签单,改单,放箱等工作4,货代有一级与二级之分,一级货代有美金发票,二级没有而且必须要到国税局开票。5,一级货代可直接向船公司订舱,但不一定有资格订舱,大部份的一级只能局限于几个船公司有订舱权。6,一级货代有定舱权并不一定能拿得好的价格与服务。7,货代挂和靠很正常,不是说所有挂和靠就没实力,明白的货主看重的是是不是合适自己的货代。8,90%以上口岸货代也是没有订舱权的货代或者二代。货运代理必须树立为货主服务的思想,及时掌握货源动向,主动承揽有关企业成交的进口商品的租船、订舱委托。福建出口货运代理流程
到了1999年底,全国共有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达到1 600家。云南出口货运代理价格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多种运输形式的发展,国际货代的服务范围也不断扩大,其在国际贸易和运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伴随着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货运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展,其法律地位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货运代理人不止可以作为代理人为委托人(货物利益方)代办货物报关、装卸、储存、保险等业务,还可以以本人身份作为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说,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同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并作为当事人承担全程运输的责任。如我国1995年6月6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于6月29日由外经贸部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以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1998年1月26日公布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2条明确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也可以作为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单独的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云南出口货运代理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