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穿着校服的保障政策,加大对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或减免校服费用。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益捐助校服。7.完善售后服务。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供应商完善校服售后服务渠道,督促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要开通校服质量投诉渠道,及时核实处理反映的问题。学校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并作为后续采购依据;可积极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努力降低资源消耗。供应商要建立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的校服服务体系,提供相对固定的购买渠道,备足货源,方便学生家长及时购买、调换。8.保障公平竞争。各地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打破校服管理领域行政性垄断。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坚决防止、纠正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不得滥用行力,妨碍外地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 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登记,准确统计,校服信息一目了然!福建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

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组织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六、公示校服选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订校服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服务年限应保障新生家长选择权)。采购合同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八、校服费用收付校服费用的收付按江西省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并应及时公开校服费用收支情况。九、校服检查验收及监督学校要按照《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检总局第178号令)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要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新疆中小学校服登记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处理校服登记事务,节省时间和精力!

并进行公布。二、征集家长采购意向将班子集体决策的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向所有在校生家长征求意见,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三、组建校服选用“家长采购意向征集”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含)家长同意后,成立由管理人员、家长或家长会、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有意向购买校服学生的班级每班家长不得少于1人,学生和家长占比不得低于80%。选用设立组长(召集人)1名,副组长或监督员2名,—11—组长应有高度责任感、较强协调能力和水平。组长人选由推荐,管理人员可作为组长人选。组长应对进入选用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选用的职责任务。选用实行自主决策、民主协商,遇到分歧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策。每次商讨会议决策应形成会议纪要。四、确定校服选用方式校服选用模式有以下四种:一是选用按照流程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二是选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三是“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四是校服选用确定校服款式后由市场自由生产和购销模式。采用哪种选用模式。
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定期向所在地质量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并定期向所辖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明确不得向其采购校服。一经发现采购校服质量问题,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妥善处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八、加强服务保障各地要加强统筹,指导区域内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校服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要督导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校服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要采取多种措施对特殊困难学生实施校服费用减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要用好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学生家长全程参与表决渠道。九、引导规范着装各地各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明确管理要求。学生穿着校服应严谨、规范,不得敞胸露怀,衣着不整;校服应配套穿着,勤洗、勤换,保持干净整洁。要落实教育和引导学生规范着装工作,发挥校服校服文化建设和德育美育教育的作用。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为校服管理提供便捷的信息处理通道!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校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格依法做好整改、处罚、复查等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采购单位3年内不得将其纳入本地区校服供货单位。各地要加强统筹,指导校服供货企业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督导学校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反馈校服供货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要采取多种措施对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家庭困难学生等特殊、困难学生提供校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校服,让更多的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六、规范校服穿着,发挥育人功能各地各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校服德育载体、管理抓手作用。学校要落实引导学生爱惜校服、规范着装的教育职责,把爱惜校服、规范着装与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结合起来,有机融入中小学生良好行为规范和礼仪常规养成教育。启迪培养中小学生社会成员意识、集体主义精神和组织纪律观念。校服备案平台,规范备案流程,确保校服备案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学校校服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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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各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校服采购模式:一是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二是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三是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具体可参考《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见附件)。使用财政资金或公益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鼓励利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有效保障学生家长全程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但不得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六、严格质量监管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选用采购的校服应当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地各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由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福建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
校服备案新起点,科技教育共前行在数字化教育的大潮中,校服备案工作作为**管理的重要一环,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常州市教育局紧跟时代步伐,积极探索校服备案的数字化、智能化路径。而南京骏飞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科技领域的佼佼者,凭借其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创新能力,与常州市教育局联合,共同为校服备案平台注入了新的活力,开启了校服备案工作的新篇章。深度合作,实现数字化管理全新的校服备案平台,是南京骏飞科技与常州市教育局深度合作的成果。从校服的选型到校服样品的在线展示,从学生及家长的反馈收集到备案流程的自动化处理,平台实现了全流程的数字化管理。这一变革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人为错误,更为校服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