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四)规范收费管理。家长购买模式原则上按代收费管理执行,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坚持非营利和自愿原则代收校服费用,可由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校服费按代收费管理,收取的校服费使用往来票据,代收费用由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收入或截留、挪用、挤占,不得营利或收取各种形式返佣;不得委托家长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也可采取由家长自行向供货企业支付购买的方式。市场购买模式按照本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校服选用采购办法采购,由家长自行完成购买,并按相关约定进行费用支付。财政支付模式的地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校服采购工作。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服务保障(一)加强日常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指导和监督,对不按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的要提出处理意见,并责令整改。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定期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及其所属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并定期向所辖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供货企业名单,明确不得向其采购校服。校服供应和验收应实行“明标识”制度。 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登记,准确统计,校服信息一目了然!辽宁校服管理系统

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商提供的商品。9.强化监督处罚。各地要建立本地区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校服生产企业名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采购单位不得向其采购校服。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协调,推进监督抽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三、加强组织实施10.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将校服选用纳入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工作,及时排查主要廉政风险点,细化预警防控措施;各地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管理工作情况的督导检查,督导结果纳入市县级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11.明确职责分工。教育行政部门履行校服选用和采购监管职责,制定中小学校服管理意见或实施细则,加强校服选用采购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督促供应商做好校服保障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校服生产、流通环节进行质量监管,组织开展校服质量监督抽查,抽查结果及时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所属专业纤检机构。 四川校服信息管理软件选择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为学校校服管理带来便捷,提升工作效率!

确保采购校服与合同约定完全一致。建立留样封存制度,每批次产品由选购单位随机抽取不少于2套/件留样,并封存1年。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企业和采购单位均抽取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机构检验)。9.做好售后服务。供货企业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做好售后服务。对存在安全风险、质量缺陷的产品和学生合理化需求,及时提供维修、退换、召回等服务。10.实行备案制度。选购单位在校服选购前后均应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环节相关资料全部留档备查,鼓励通过信息化方式进行归档管理。(二)严格执行生产采购标准校服生产企业、学校应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选购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有条件的地区、企业和学校可依据相关标准提高指标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应切实承担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控制,要求面料供应商提供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对生产的校服成品主动送检,对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厂销售。。
包括设计理念、款式、颜色、面料克重、制作工艺、历史价格、历史服务企业等)。各地各校必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校服选购。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校服的,严格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见附件)进行校服选购和费用收付。使用财政资金或公益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五、加强服务保障,强化监督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域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职、违反程序进行校服选购的,要责令限期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对统一购买、接收校服的采购单位在接收校服时,未按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或对由供货企业直接供货至采购人未尽到提醒验货义务,导致学生购买到质量不合格校服产品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涉嫌滥用职权、收取回扣、等行为的,要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依法严肃查处。要定期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辖区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线索。采购、选用单位发现校服质量问题,要时间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平台,高效处理校服信息,优化学校管理资源!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各级责任,严格校服选购,不断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校服选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服选用相关要求,在校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三、规范校服选用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选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充分保证校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各类学校要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建立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校服管理效率,减轻老师工作负担!广西学校校服信息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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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构建人民放心的校服选用管理制度。二、规范校服选购全过程管理1.严格执行标准。校服选用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采购合同中必须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2.坚持自愿原则。校服选用采购坚持学校自愿开展、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组织开展校服选用要深入论证,并与广大家长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校服选购方案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自愿购买校服,允许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3.明确选用模式。校服选用采购主要有三种模式:校服选用组织(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家长、学生、社会等组成)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取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鼓励采取“多校联合、一校为主”的方式开展校服招标采购;校服选用组织自主确定供应商;校服选用组织组织所有同意购买校服的家长投票确定供应商。各地各校可结合实际选择其中一种模式,具体按照《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见附件1)实施。4.加强采购管理。 辽宁校服管理系统
严禁不按标准生产和采购校服的行为。13.校服供应和验收应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中小学校在接收校服时要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选购的校服应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检验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14.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服供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在市场上销售不合格校服的企业,处罚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对社会公示,建立校服企业“黑名单”制度。15.校服企业要切实履行校服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布的校服标准及其他相关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