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证是不能转让的。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新农药研制者可以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新农药的登记资料;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向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农药生产企业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农药的登记资料。由此可知农药登记资料是可以转让的。转让方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取得农药登记证的新农药研制者或者国内农药生产企业,已获得农药登记证的境外企业不可转让其农药登记资料;受让方需为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农药生产企业,即受让方需取得至少包含转让方原药品种或者制剂剂型的农药生产许可证。转让农药登记资料的,由受让方凭双方的转让合同及符合登记资料要求的登记资料申请农药登记。资料转让后,转让方的农药登记证将被注销,注销后,受让方方可获得登记。四川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代理、农药生产许可证代办代办-成都丰登广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登记

化学农药制剂环境影响资料:原药(母药)环境试验摘要;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水生生物毒性试验资料;鱼类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大型溞急性活动抑制试验资料;绿藻生长抑制试验资料;陆生非靶标节肢动物毒性试验;蜜蜂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资料;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急性毒性试验资料;家蚕慢性毒性试验资料;寄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捕食性天敌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桑叶**终残留试验资料;蚯蚓急性毒性试验资料;环境风险评估需要的其他高级阶段试验资料;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生物有机肥登记代理肥料登记田间试验报告要求。

目前实施的《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登记证发放和公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越权审批登记。“这次下放行政许可事项是为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好处是方便省内肥料企业就近办事。”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相关负责人透露,农业厅则会相应加强工作指导、业务培训和实施监督。
化学农药制剂药效资料:效益分析;申请登记作物及靶标生物概况;对已登记产品的可替代性分析及效益分析报告;药效试验资料;室内生物活性试验资料;室内作物安全性试验资料;田间小区药效试验资料;大区药效试验资料;抗性风险评估资料;室内抗性风险试验资料;田间抗性风险监测方法;其他资料;对田间主要捕食性和寄生性天敌的影响;对邻近作物的影响;产品特点和使用注意事项;境外在该作物或防治对象的登记使用情况;其他与该农药品种和使用范围有关的资料;综合评估报告;残留资料:植物中代谢试验资料;动物中代谢试验资料;环境中代谢试验资料;农药残留储藏稳定性试验资料;残留分析方法;农作物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加工农产品中农药残留试验资料;其他国家登记作物及残留限量资料。登记的肥料产品不得委托加工。

复肥品种和磷肥品种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017年6月29日,《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发布,化肥继续由省级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复肥和磷肥产品是明确列入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化肥产品。《化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复肥产品部分)》规定,复肥产品划分为复合肥料、掺混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3个单元。其中,复合肥料包括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缓释复合肥料、控释复合肥料、硫包衣缓释复合肥料、脲醛缓释复合肥料、稳定性复合肥料、无机包裹型复合肥料等。掺混肥料包括掺混肥料、缓释掺混肥料、控释掺混肥料、脲醛缓释掺混肥料、稳定性掺混肥料、硫包衣缓释掺混肥料、无机包裹型掺混肥料等。四川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证代理,四川含氨基酸水溶肥料登记证代办。内江农药生产许可证登记所需资料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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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原药资料要求2.2.1M1生产企业名称和登记证号。2.2.2M2生产工艺、全组分分析报告、理化性质、产品质量规格、鼠伤寒沙门氏菌/回复突变试验数据。2.2.3视需要提供M2毒理学和环境影响资料2.2.3.1毒理学资料,包括:急性经口、经皮和吸入毒性试验、眼睛刺激性试验、皮肤刺激性试验、皮肤致敏性试验、亚慢(急)性毒性试验(要求90天大鼠喂养试验。根据产品特点还应当提供28天经皮或28天吸入毒性试验)、致突变性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体内哺乳动物骨髓细胞微核试验。2.2.3.2环境影响资料,包括:鸟类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鱼类急性毒性试验、大型溞急性活动抑制试验、蜜蜂急性接触毒性试验、家蚕急性毒性试验。2.2.4经M1登记证持有人授权的,还应提供经授权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书原件。四川含腐殖酸水溶肥料登记